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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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您可以選擇向本票正面所載之「發票人」, 或於本票背面簽名之「背書人」請求付款。 倘若發票人或背書人拒絕付款, 你可持本票向法院聲請作成准予強制執行之裁定(→開始填寫 本票裁定聲請狀 )。惟須注意,本網站之本票裁定聲請狀預設為「發票人」未還款, 若「背書人」未還款,您可聯繫律師 客製化書狀
  2. 若您收到法院准予本票強制執行之裁定, 您即可持本票及法院裁定, 就發票人名下財產聲請強制執行(如扣押、查封、拍賣等)。
  3. 本票裁定並非最終且具有確定效力、不得再爭執的判決, 對方仍可提起訴訟否認本票的效力,並請求法院命停止強制執行程序。
  4. 若您不要聲請本票裁定,是要根據對方簽發本票的債務關係請求對方付款, 例如對方是用本票作為返還借款的擔保但卻拒絕兌現,則您可以用「 借款 (→ 前往填寫 )」的書狀來請求對方清償借款, 並將對方簽發給您的本票作為證明雙方間存在債權債務關係的證據, 若無相應的書狀您可聯繫律師 客製化書狀

  • 以您請求的本票金額計算,計算標準如下:
  • 請求未滿10萬元:500元。
  • 10萬元以上~未滿100萬元:1,000元。
  • 100萬元以上~未滿1,000萬元:2,000元。
  • 1,000萬元以上~未滿5,000萬元:3,000元。
  • 5,000萬元以上~未滿1億元:4,000元。
  • 1億元以上者:5,000元。

  1. 您可以持支票向金融機構(如郵局、銀行、農會等)請求付款, 即兌現支票。
  2. 倘若遭到退票,銀行等金融機構會發給「退票理由單」, 您可持支票及退票理由單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向發票人請求給付票款。→開始填寫 支付命令聲請狀 、支票之 起訴狀

您可以選擇向法院提出支付命令聲請狀或起訴狀,請求對方清償本金及利息。

  1. 倘若您與對方約定一次返還借款→開始填寫 支付命令聲請狀 起訴狀
  2. 倘若您與對方約定分期付款,因書狀內容較為複雜, 因此您可以使用「 客製化書狀 」,律師將盡快與您聯繫並為您報價。→進入 客製化書狀

催告是指催促對方依約付款的行為, 尤其是當您與對方的契約沒有約定還款期限時, 只要您催告並限期對方還款,對方即應依據您催告的期限內還款, 若有逾期,您即可起訴要求對方還款,並自您催告的期限到期時開始起算利息。

您可以選擇向法院提出支付命令聲請狀或起訴狀,請求對方給付買賣價金(如貨款)。

  1. 倘若您與對方約定一次支付貨款→開始填寫 支付命令聲請狀 、買賣之 起訴狀
  2. 倘若您與對方約定分期付款,或您與對方有事先約定違約金條款, 因書狀內容較為複雜,則您可以使用「 客製化書狀 」,律師將盡快與您聯繫並為您報價。→進入 客製化書狀

  1. 您可以選擇向法院提出支付命令聲請狀或起訴狀, 請求對方給付承攬報酬(如工程款)。→開始填寫 支付命令聲請狀 起訴狀
  2. 倘若您與對方約定按照工程進度分期付款,或是分期給付承攬報酬, 因書狀內容較為複雜,則您可以使用「 客製化書狀 」,律師將盡快與您聯繫並為您報價。→進入 客製化書狀

  1. 如果您的商品瑕疵很嚴重(例如泡水車、輻射屋等幾乎無法正常使用情形), 您可以選擇主張解約,並請求賣方全額退費(即退還您已支付的費用)。→開始填寫 支付命令聲請狀 、商品瑕疵之 起訴狀
  2. 如果商品瑕疵情形並非無法正常使用,您也可以選擇主張商品應該要減少價格, 並請求賣方退還減少的差額(例如您認為依據瑕疵情形, 商品應該從原價1萬5000元減少到1萬元才合理, 則您可以主張賣方要退還差額5000元)。→開始填寫 支付命令聲請狀 、商品瑕疵之 起訴狀
  3. 因為依法「解約」的要件必須是瑕疵情形重大, 法院有可能會認為不得解約。所以您也可以在訴訟中「先位」主張解約(優先主張), 「備位」主張減少價金(優先主張不成立時,備用的主張), 這樣法院將會先審理解約部分是否有理由,如果法院認為您不能主張解約, 就會繼續審理減少價金部分是否有理由,兩種主張都能兼顧。→開始填寫商品瑕疵之 起訴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