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本票裁定?律師教你如何快速討回借款-書狀不求人

2022-09-03 | 書狀不求人法律團隊 | 閱讀時間約4分鐘

前言:

本票裁定是一種常見於追討債務欠款的手段,不需要經過冗長的訴訟過程,就能直接向法院聲請。要如何在本票到期後確保拿回欠款?又該如何聲請本票裁定?讓律師快速教你!

一、什麼是本票裁定?

(一)本票是什麼?

在進入本票裁定之前,我們先來簡單認識什麼是「本票」,

本票是一種保證自己在約定的日期內,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指定的人,也因為簽發本票相當便利且具法律效力,在日常借貸、買賣、融資等各種金錢來往都被廣泛的使用。

本票的發票人(也就是簽發本票的人)只要在標有「本票」文字的書面上,寫上一個固定的金額、指定的日期(到期日)、發票日期以及「無條件擔任支付」的字樣,就表示發票人須在到期日內,無條件支付本票上記載的金額,給執票人(持有本票的人)或本票上的受款人(票據法第120條參照)。

 

(二)本票裁定是什麼?

執票人若未在到期日後收到發票人的付款,執票人此時就可依據該張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此時執票人可以對發票人主張他的債權,又稱為債權人;發票人依法應該付款,又稱為債務人。

法院審查通過後,會做成「本票裁定」,若發票人(債務人)未於10日內提出異議,則法院會核發「本票裁定確定證明書」,這樣本票裁定就可作為執行名義,執票人即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票據法第123條參照)。

 

二、如何聲請本票裁定?

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後,法院便會對本票的「形式」進行審查,審查是不是偽造的、形式上是不是合法的票據,而這個階段的審查,因為屬於非訟性質,所以法院通常不會審查發票人當初為何會簽發本票的原因。

也就是說,本票裁定的程序中,法院主要是就這個本票是否有載明票據法第120條的各個應記載事項來進行審查。如果確認該張本票具備法定的各項記載事項,法院便會裁准債權人聲請本票裁定並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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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票裁定的流程如何進行?

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及強制執行的流程,通常有以下幾個步驟:

(一) 向法院提出聲請

執票人(債權人)需把「本票」與「本票裁定聲請狀」提交給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同時繳交裁判費。

Q: 聲請本票裁定的裁判費是多少?

法院會依據本票裁定聲請的金額,判斷應徵的裁判費,約為500至5000元之間。

詳見書狀不求人的常見問答: 聲請本票裁定的費用是多少?

Q: 向哪個法院提出?

可以向以下法院提出:  

A.本票付款地的法院

B.本票發票地的法院

(通常在發票人名字後面所寫的地址法院皆認為是發票地)

C.發票人居住地的管轄法院

(二)裁定後發票人有10日抗告期間

法院審查認為發票人的本票合法且非偽造,就會核發本票裁定,而發票人(債務人)會有10日的抗告期間。

若發票人無抗告,執票人就會收到法院核發的「本票裁定確定證明書」,

在本票裁定確定證明書核發後6 個月內,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人財產。

(三)查詢發票人(債務人)財產所得

收到法院本票裁定後,執票人要拿「本票裁定」及確定證明書,向國稅局查詢發票人(債務人)的財產所得清單,並持本票裁定向法院,針對債務人名下財產聲請「強制執行」,也就是扣押、變賣並清償債款。

 

本票作為一種相當方便、能夠確保債權的方式,但也有許多不肖人士會利用本票來獲取非法的財物,所以在簽立本票的時候要特別留意,以免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

文章分類: > 金錢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