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屋還地
不當得利計算之操作範例

一、請先進入司法院之「相當不當得利租金之計算」試算網頁
(一)情況A:對方占用期間超過五年

二、輸入請求期間

對方占用期間
  • (A) 超過五年→請見情況A
  • (B) 未滿五年→請見 情況B

(一)情況A:對方占用期間超過五年

  1. 對方占用期間若超過五年, 依法您最多可以請求「五年」期間之租金(又稱相當租金之不當得利), 通常是以起訴日往前推算五年。

  2. 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 通常是以「占用期間×申報地價×占用面積×年息×持有比例 」計算。 因我國土地的「申報地價」每年度均有可能變動, 所以需要計算每一年度的租金,加總起來才是五年期間的租金。

(一)情況A:對方占用期間超過五年
  1. 假設您預計起訴日為111年3月10日, 也就是您預計在111年3月10日起訴,則往前推算五年, 你最多可以請求106年3月11日至111年3月10日期間之租金。 所以我們需要計算106年、107年、108年、109年、110年、111年, 每個年度的租金,加總後即為您可以請求的租金。

  2. 因此,您可以點選右上角的「新增」, 增加編號1~6行的欄位後, 依據「預計起訴日」往前推算五年,並輸入年度。 例如新增為6個欄位後, 依序在「年度」欄位輸入106年、107年、108年、109年、110年、111年。

(一)情況A:對方占用期間超過五年
  1. 接著,您可以輸入每個年度的「請求起算日」及「請求結束日」。

  2. 例如您預計在111年3月10日起訴, 第1個年度(106年度)的請求起算日, 就是預計起訴日先減掉5年,再加上1日, 也就是106年3月11日;而請求結束日, 就是這一年的最末日106年12月31日。

  3. 而中間第2個至第5個年度 (也就是107年、108年、109年、110年度), 請求起算日都是該年1月1日, 請求結束日就是該年12月31日。

  4. 第6個年度(111年度)的請求起算日就是該年1月1日, 請求結束日就是您預計起訴的日期(111年3月10日)。

(二)情況B:對方占用期間未滿五年

(二)情況B:對方占用期間未滿五年

  1. 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 通常是以「占用期間×申報地價×占用面積×年息×持有比例 」計算。 因我國土地的「申報地價」每年度均有可能變動, 所以需要計算每一年度的租金,加總起來才是五年期間的租金。

  2. 若對方自開始占用至今還不到五年, 請您依據對方開始占用之日期, 計算到預計起訴日為止的占用期間, 並新增相對應的欄位,依序輸入請求期間。

(二)情況B:對方占用期間未滿五年
  1. 例如對方自108年8月1日開始占用, 您預計於111年3月10日起訴, 也就是對方至預計起訴日為止的占用期間, 為108年8月1日至111年3月10日。 所以我們需要計算108年、109年、110年、111年, 每個年度的租金,加總後即為您可以請求的租金。

  2. 因此,您可以點選右上角的「新增」, 增加編號1~4行的欄位後,並輸入年度。 例如新增為4個欄位後, 依序在「年度」欄位輸入108年、109年、110年、111年。

(二)情況B:對方占用期間未滿五年
  1. 接著,您可以輸入每個年度的「請求起算日」及「請求結束日」。

  2. 例如您預計在111年3月10日起訴, 第1個年度(108年度)的請求起算日, 就是對方開始占用的日期,也就是108年8月1日。 請求結束日就是108年12月31日。

  3. 而中間的年度(也就是109年、110年度), 請求起算日都是該年1月1日,請求結束日就是該年12月31日。

  4. 最近一個年度(111年度)的請求起算日就是該年1月1日, 請求結束日就是您預計起訴的日期(111年3月10日)。

三、輸入每年度的申報地價
三、輸入每年度的申報地價

三、輸入每年度的申報地價

  1. 您可先至 內政部地政司 ,各縣市查詢地價網頁設置均有不同, 部分縣市的查詢網頁可以輸入身分證字號以查詢申報地價, 您可查詢後並列印出來,檢附於書狀後作為證據。

  2. 倘若您所在的縣市並無提供線上查詢申報地價的功能, 您可至地政事務所,申請對方占用土地的「地價謄本」 (同個縣市的每間地政事務所都可以申請), 並檢附於書狀後作為證據。

  3. 請注意「公告地價」和「申報地價」不同, 占用土地的不當得利依法應以「申報地價」計算。

四、輸入占用面積、年息、應有部分
四、輸入占用面積、年息、應有部分

四、輸入占用面積、年息、應有部分

  1. 占用面積:請依對方占用面積輸入, 請注意單位應為「平方公尺」。

  2. 年息:您依法可請求最多年息10 %的租金, 此處請統一輸入「10」。

  3. 應有部分:也就是您就對方占用此筆土地的持有比例, 請依據土地登記謄本所記載的應有部分輸入, 若為3分之1,就填入「1/3」。 若您為唯一所有權人,則填入「1/1」。

  4. 全部輸入完成後,在空白處點一下, 該網頁即會自動為您計算五年期間的租金總和。

  5. 請將最後合計之數字,填入書狀不求人網頁的 「對方占用五年期間之不當得利租金」欄位。

五、計算按月給付之不當得利租金

五、計算按月給付之不當得利租金

  1. 請在最下面「按月給付」欄位, 依序輸入「申報地價」、「占用面積」、 「年息」、「應有部分」。

  2. 「申報地價」部分,您可以用最近一年的申報地價為準。

  3. 全部輸入完成後,在空白處點一下, 該網頁即會自動為您計算對方未來每個月應給付的租金, 並請將此處計算之數字, 填入書狀不求人網頁的「對方按月給付之不當得利租金」欄位。

六、請您「列印」此頁面

六、請您「列印」此頁面

  1. 請您維持此畫面,並點選右上角「列印」。
六、請您「列印」此頁面
  1. 確認您輸入的數字無誤後,即可按「列印」, 並檢附於書狀之後作為「附件二」。
六、請您「列印」此頁面
  1. 若您家中並無印表機,無法直接列印, 您可於印表機選項中選取「另存為PDF」, 儲存成PDF檔案後,至便利商店或影印店將該檔案列印。